在企业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发票的开具和收取。因而,有不少老板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营业执照上没有写的经营范围,究竟能不能开票呢?开票出去有风险吗?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其实,不只是老板有这样的疑惑,老会计也会有。只不过有的老会计可能胆子稍大一些:先开,没事,有事再冲红;金额不大,都是小事,开。
然而,事实上,截止目前,《发票管理办法》中也并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也就是说,不管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只要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本质问题的阻碍。
另外,营改增后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解答执行口径是,纳税人发生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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