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王军局长指出,内部控制是税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是一项打基础、建机制、管长远的工程,对于防范税收权力运行风险和廉政风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总局党组要求,首先需要领会精神实质,理清内控工作的基本思路。
税务系统内部控制是在总结多年来税收管理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系统思维和整体建设的方式,通过完善岗责体系,明晰工作流程,查找、梳理、评估税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建立可察(检查发现)、可控(制约控制)、可考(考核评价)、可究(责任追究)的完整内控链条机制,从而实现对风险事项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纠正。总体思路是,以税收权力制衡为核心,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廉政风险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以监督检查为保障,建立与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坚持“一个导向”。就是指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将监督端口前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税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制定相应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风险事项进行事前提醒、事中干预,将税务工作风险防控前置,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推动整改完善,破解传统监督和行政管理的难题。
二、突出“两个基点”。一是权力制衡。从体制机制入手,在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通过深化改革,运用职责分工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流程控制、集体决策控制等方法,建立制约和协调并重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二是防错纠偏。从业务流程入手,通过全面梳理各项制度、规范、指引,排查、提取税务工作中的各类风险点,实现风险定位,深化防控措施,防止错误发生,纠正工作偏差,规避重大风险。
三、防范“三类风险”。根据税务工作职能和特点,涉税风险大体可以分为:税收执法风险、行政管理风险、廉政风险,这也是税务系统内部控制要防控的风险所在。其中,廉政风险是伴生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而产生的高风险,防范廉政风险必须强化“两权”监督。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这三类风险还要进行细分,比如,税收执法风险可以再细分为发票管理风险、出口退税风险、税务稽查风险等,行政管理风险可以再细分为财务管理风险、政府采购风险、人事管理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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