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小伙伴接到来自上海税务的手机短信,不要慌,这是来提醒!收到短信的小伙伴,尽快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这不,小编也来帮忙啦!整理了赡养老人专扣的一些内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政策须知: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赡养老人的扣除主体、范围是什么呢?
答: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