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就是卖掉公司,公司转让就是转让公司的股权。对公司的所有权,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股权。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转让公司股权就应当按转让所得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缴税,不仅公司的税务登记无法变更,而且工商局不给变更公司登记。20%的税率不低,算起来会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能否少缴一些税呢?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合理崇明合规。本文以一个案例讲公司转让中的合理崇明合规。
某民营企业家准备将自己的公司转让给他人,经人提示可能需要交税,企业家向税务机关咨询得到的答案是要交一大笔税。企业家困惑,向律师咨询不缴税的法律后果,律师告知不缴税就是偷税,一旦案发就是牢狱之灾和巨额罚款。但可以科学地研究,在合法操作的基础上合理崇明合规。
律师经调查后得知:该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实际由一位股东出资,在《公司法》修改前的“有限公司至少由两位股东组成的背景下,该企业家将将一半股权挂在一位亲戚的名下,公司登记为两位股东各持股50%。公司成立后,企业家陆续向公司投资700万元,用于公司购置土地使用权、厂房、办公楼和机器设备。由于公司是实际意义的个人独资企业,财务账目记载比较随意,企业家的追加投资均未按会计制度核算。
企业家与买方达成公司转让意向价格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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