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长宁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改进银行账户管理模式,央行决定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长宁许可证核发。目前,试点地区江苏省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浙江省台州市及下辖县(市、区),试点时间自2018 年6 月11 日起实施。
换句话说,也就是从2018年6月11日起,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企业在银行完成备案后就可以开设基本存款账户,而不用等央行审批并核发企业账户开户长宁许可证了。
通知公布的试点内容主要包括
一、取消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强化基本存款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管理,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托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对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及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对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开展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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