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一家贸易公司,几个人共同出资,但是由于朋友不方便当法人代表,于是想让我来做法人代表,请问,法人代表自己当好还是别人当好?”最近有位朋友咨询小编,关于法人代表,下面给大家做一个统一的介绍。
注册公司,法人代表自己当还是找别人来当?为什么很多老板都不做法人代表呢?
首先,法人代表有一定的权利和好处:
(1)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不过,法人代表也承担着法律风险:
法人代表要承担企业的责任,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严重的还要承担刑法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人代表权利和责任并存,很多人不愿意自己做法人代表,主要原因是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至于开公司,是自己做法人代表还是另寻他人,那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