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注册公司已经非常简单,但是大家发现银行开户难度却在不断提升,如果不注意就会被银行会监控,那么有哪些行为会导致银行会重点监控呢?下面上海仲企就位大家分析分析。
1.经营地址为代管地址
有些地域为了引入招商,允许没有办公地点的创业人,先应用虚似的代管地址注册。注意了!假如长期使用代管地址,可能被重点监控。
2.注册地址不会有或编造经营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须谨慎核查对公账户开户的每项信息,尤其是对注册地址不会有或编造经营地的企业,银行不可为其开立账户。
3.一名多户;一址多照;注册资金很低,均未实缴
同一自然人为多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且注册资金都不高,注均未实缴。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不能注册多家公司,但同一自然人设立多家公司,公司又申请多个对公账户,这将是银行重点清查目标。
4.同一个公司集中设立多个账户
公司开户集中在同一时间段,且在同一地域每家银行设立多个对公账户。
5.外地户口法人
公司法人、责任人或代理人属于异地户口,且长期不在此处居住公司法人、责任人或代理人属于外地或偏僻农村户口,无暂住证、无社保等。
6.公司法人年纪显著稍大或偏小
如今许多企业老板也不愿自己当法人,请人挂名(一般会找年龄偏大得人),觉得这样做,即便公司有问题也与自己无关。我只能说,那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针对此种状况银行会纳入重点监控目标。
7.企业失联,无法联系
账户异常或基本清查时,无法联系到法人、责任人或代理人等。
8.资产交易异常
频繁大额交易、公转私交易、晚间交易;存有异常交易;网银交易限额要求高,显著与生产运营、注册资金等不相符。
如:公司长期零申报、无业务,却每月弄出几百万的银行流水。
9.长期不对账;对账不符;不配合对账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33条要求,银行应创建企业客户的帐务核查体制,对账频率不可小于每季度一次,如果公司超出对账时间未回复、对账结果不一致或不配合对账规定,银行有权采取措施限定账户交易对策以减少银行风险。
10.公司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一旦发现公司严重违法,须在3个月内暂停该公司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