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税收管理方法是不一样的,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有必要转为小规模吗?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2018年5月1日前,税收有关政策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说根据原来的政策规定,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是不可以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今年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了新的规定
财税〔2018〕33号第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那么一般纳税人有必要转为小规模吗?
这个要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你企业规模较小,会计人员力量薄弱,你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又达不到500万元,而你的进项税少或者取得不了进项税,特别是建筑安装企业,人工费占了大约30%的比例,这一块取得不了进项发票,还有建筑企业所用沙、石、泥土等建筑材料大多采购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经营户,而这些材料的提供上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进而导致进项税额抵扣困难等等,如果通过测算你的税负大于3%,我的观点是你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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