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依据法律规定《增值税在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7条是免征增值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售卖的自产农产品,包含是农业、农牧、养殖行业、林果业、水产养殖业;
2、避孕措施药品和用品;
3、古老书籍,是指面向社会回收古籍或者二手书;
4、用以科研、科学实验与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机器设备;
5、国外政府部门、国际经济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供应及设备;
6、由残疾人的机构立即进口供伤残人专用物件;
7、市场销售的是自己用过的物件;
上述免征增值税项目是通过**所规定的,一切地域和单位,不可以擅自要求免税政策项目。
免征增值税与不征缴增值税的差别
定义不一样:
1、不征缴增值税
指不属增值税的征税对象的项目。
2、免征增值税
归属于本来必须缴税的但根据税收法律有关规定,给与一些项目获得收益免于交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经营者对免税的增值税做账务处理时,应当立即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减免税金)”,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金归属于公司非日常主题活动所产生的、与使用者投入资本不相干的经济发展的利益注入,记入营业外收入更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