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转小规模的条件是什么?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延续到2020年底。那么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另外,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例如,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哪些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呢?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对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进行了界定。
条件一,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4月30日前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或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2018年4月30日前已自愿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注意: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此次允许转登记的,不包括按照500万元的标准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营改增企业。
条件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税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转登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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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转登记手续呢?
根据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2018年5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期间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登记手续。
4、简要办理步骤: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资格信息报告--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模块。
进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后,点击“填表”,进行相关表单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表内浅绿为必填项,灰色为系统自动带出。填写完成保存后,点击“提交申请”。然后就可以等待查询受理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