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1、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2、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3、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
4、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
5、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6、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向原税务机关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注销登记事项内容及原因。
三、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A、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B、主管部门批准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C、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供工商机关发放的注销决定;
D、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E、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