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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失败,后事处理完整,企业注销、清缴税款一个不能少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2-10-24 14: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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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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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创业者在企业经营失败后,干脆选择放弃,没有进行注销,也没有进行报税。自以为公司没有业务往来,账户上也没一分钱,企业孑然一身也就清清白白了。然而国家就不注销,不报税的企业早有处罚的规定,企业一定要及时注册。

不少创业者在企业经营失败后,干脆选择放弃,没有进行注销,也没有进行报税。自以为公司没有业务往来,账户上也没一分钱,企业孑然一身也就清清白白了。然而国家就不注销,不报税的企业早有处罚的规定,企业一定要及时注册。

企业没能按时注销报税将面临以下问题: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后果:

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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