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费日期的确定
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专利费用的,缴费日即为缴费当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缴费日是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缴费日是银行实际汇出日为。所以基本都是按照上游的日期来算的,但是我们建议尽量不要把时间压到最后,以免来不及进行补正。2、缴费注意事项
缴费时应填写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种类和金额。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13位阿拉伯数字(注:最后一位校验位可能是字母),小数点不需填写。
3、缴费信息的补充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缴费注意事项
1、缴费时应填写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种类和金额。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 或者9910xxxx2;13位申请号可写成200510xxxxxx.1 或者200510xxxxx1。
2、缴费人汇款时,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详细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收件人电话号码。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局其他部门或者审查员个人。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避免因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造成的必要信息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