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发明。小专利之称的实用型专利往往是为创业者为自身打牢根基的利器,也是数量最多的专利,因为量大所以实用型专利侵权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实用型专利侵权该如何判定呢?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决的比较
1.判断侵权时,应当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所有技术特征逐一比较。
2.判断侵权,一般不直接比较专利产品和侵权物品。
专利产品可以帮助理解相关的技术特征和技术解决方案。
3.当原被告双方均有专利权时,一般不能用双方的专利产品或专利要求进行侵权比较。
4.对产品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进行专利侵权判断比较,一般不考虑侵权与专利技术是否在同一应用领域。
适用全覆盖原则
5.全面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再现,并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所有必要技术特征一一对应、相同。
6.综合覆盖原则是所有技术特征或字面侵权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专利权要求中记载的所有必要的技术特征,则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7.专利独立权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用上级概念特征,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采用相应的下级概念特征时,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属于专利权保护范围。
8.在利用专利权要求中所有必要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属于专利权保护范围。
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效果是否与专利技术相同。
9.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先进专利技术的改进技术方案,专利权属于从属专利。
未经在先专利权人许可,从属专利的实施也涵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