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人之所用,赚合理之钱,商标一个办下来就不会亏的买卖,企业正常时商标是名片是保证,企业倒闭后,商标又可以出租并持续带来利润,这就是商标。
商标租赁赚钱用官方说法叫商标许可,其本身是双赢但背地也有不小的风险。
1.被许可人在被许可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部分被许可人取得商标许可后,超出被许可商品的范围使用被许可人的注册商标。
即使超出许可范围的商品类别的注册专用权掌握在许可人手中,许可人也不一定愿意将该类别一并许可给被许可人。
被许可人需要使用的,必须取得商标所有人的新授权,否则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所有人授权一个类别的意愿自然不会影响其他类别的授权意愿。
这些超出许可范围的商品类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掌握在第三人手中。
被许可人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认为其使用方式在商标专用权授权范围内合法使用的,未来一旦第三人调查权利,被许可人可能构成商标侵权.面临赔偿。
2.被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商标样品使用商标,不得超出许可范围
一些被许可人在获得商标许可后,擅自重新设计和投入使用授权的商标样品,也可能超出许可范围。
例如,文本商标的图形设计使得新商标与被许可商标的差异过大,与第三人注册的图形商标形成新的相似性,导致消费者市场的混乱和误解。
这种新的设计和使用行为将给被许可人本身带来商标侵权的风险。
被许可人的方式也可能给被许可人带来市场损失。
品牌形象生动地代表了商标所有人的形象和个性。
被许可人的新设计可能违背商标所有人的风格,传达给消费者的信息错误,影响商标所有人的品牌市场表现。
3.被许可商标应合法.有效的
一方面,被许可商标应当是经批准注册的商标,经批准注册的商品范围应当大于或者等于被许可商品的范围。
被许可人接受许可时,应当及时进行法律调查,查明被许可商标样品和商品内容是否为经商标局批准注册的商标样品和商品内容,确保该商标合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