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著作权,大众往往想到的都是版权,两者其实是一回事,且和大众所想不同,著作权登记并非只适用于文化艺术,计算机、工程设计图同样适用。
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需要准备的资料为:
(1)作品登记表;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作品创作说明书;
(4)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合作创作协议书、委托创作协议书、职务创作协议书等);
(5)作品权利保证书;
(6)作品复印件;
(7)作品作者著作权人身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