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商标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及处理程序
自贸区商标异议程序是评审自贸区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关键,那到底什么是商标异议?如何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商标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异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日前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数量逐渐增多,但因任何商标都可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所以《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即所谓的商标异议。
据河南省隆盛商标事务所的张女士介绍,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目的在于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她说,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明确了商标异议的概念和要求,那商标异议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商标异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河南省隆盛商标事务所精通国内目前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诉讼案件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在律师和商标代理人多年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使该所具有其它商标代理机构少有的能力,如:快速、准确回复客户法律咨询,降低注册风险;对企业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判断与风险的前瞻性分析;专业的知识产权行政与侵权诉讼代理服务。
据该所的权威代理人士介绍,商标异议手续如下:在商标异议期内(自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当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十五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商标局对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所提出的事实与理由,经过调查核实研究后,作出异议裁定,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