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会计天天接触发票,会计对一些发票知识不了解,就很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下面这6个发票常识,会计不会,不是一个合格的会计。
1、企业收到不合规的发票怎么处理?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2、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当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出现错误,不能选择作废,应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专票。
3、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记账联上也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发票的记账联无需盖章。
4、会计用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仅使用电子发票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第二,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照《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电子发票,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第三,纳税人如果需要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5、企业最近销售礼品,属于超过经营范围的应税业务,可以直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如果有税种且有对应征收品目,可以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据实开具发票,如无对应税种则需到前台核定税种。对于偶然性发生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后,增加相应征收品目。若属于经常性业务,应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再增加税种。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什么规定?
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