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认定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3.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非企业性单位;
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4.认定程序:纳税人提交申请;
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
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