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提出“双创”口号以来,全民创业一时间成为时尚,各行各业涌现出不同的创业者。很多90和00后的朋友也走向了创业,不同的是他们创业的方向与普通的创业大径相庭。他们利用互联网,紧跟时代潮流,走向了主播创业道路。
在如今网红盛行的年代,随着网红收入的增加,很多年轻人把主播成为网红看成了创业的一种方式。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网络直播的用户达到3.43亿,占到网民总人数的45.6%,而在我国,35%的全职主播月薪在8000元,更有甚至,月薪高于30000元,其中当红主播收入更是一般工作人员一年或者一辈子的收入。因此,就会有人问:主播到底算不算一种职业,主播的收入到底要不要纳税?
相信在各种网站主播的收入中,平台获取的利益也不少。如果主播向世人传递的是正能量的,给青年希望的,那完全可以看做是一种创业。但是对于那些仅仅为了出名,直播各种猎奇、出格和低俗文化的直播,自然是不能看作创业的,也不应该被传播。
对于主播的收入是否应该纳税,这是自然的。但是,现实中很多主播的学历不高,文化程度也不高,纳税意识薄弱,导致国内主播几乎不纳税,这无疑成为了我国税收的一种缺陷。可能很多主播会问:我赚的钱是自己的,况且赚取的收入将近30%被平台抽走,为什么还要纳税?
原因一:国家政策
我国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政策。大家都知道,主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各个网名或者粉丝的打赏,和其他的工作人员一样,按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主播的收入自然而然也应该被计入个人所得税的行列,因而,主播应该依法对自己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原因二:个人义务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该有的意识,也是纳税人的义务。网站平台主播作为我国公民,自当有自觉纳税的意识。虽然主播的收入没有专门的公司代替其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主播本人应该有自觉纳税的意识。
都知道,网络主播是好职业,赚钱快。除了90和00的青年们,很多明星时不时也会随性进行直播。但是网络直播存在着一定的危害。
首先:可能会成为不法分子洗黑钱的手段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的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各种洗黑钱的手段陆陆续续被严查,洗黑钱活动越来越难进行,然而主播的打赏和送礼物方式和来源众多,加之,我国目前网络监管力度不强,粉丝对主播的打赏和送礼或将有可能成为了“有心”人的洗钱手段。
其次,网络主播并非实名制,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前段时间的皮某某事件,事发前并没有人关注其所演唱的歌曲,但事发后,很多低俗的歌词被挖出,被深究。同样,网络主播为了得到关注,会使用各种稀奇百怪的方式,不乏很多低俗内容。而网络主播的非实名制,监管力度的却失,更是让低俗的传播猖獗。
省人大代表、上海至高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兴印表示:从税法的角度看,无论如何界定,网络直播的收入一定要被计入纳税范围,这是毫无争议的。目前对网络直播的规范已有一定法律,但还不够完善。“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发展迅速,现象丛生,有必要对这一行业进行研究调研,在法律上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业,保证其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的管理、处罚等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