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主要针对“文字和图形商标申请”的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关于文字和图形商标,客户咨询得最多的问题,主要是以下这几点:
1.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可以合在一块申请吗?
2.经过设计的文字可以申请商标吗?
3.普通字体申请完商标后,经过二次设计,还能够商用吗?
下面我们一一解答一下:
首先,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是可以一块申请的,但从专业角度出发,不建议你这么做,最好还是分开申请,因为:
第一、你把文字和图形组合申请后,在使用商标时,是不可以分开使用的,但你把文字和图形分开申请后,却是可以组合在一块使用的;
第二、商标审查是按照申请要素,分开审查的,而图形检索的风险一般来说都更大,所以很可能你提交的文字没有问题,但却因为图形没有通过,最终导致整个商标通不过审查。
所以文字和图形,能够分开申请,还是建议分开申请。
然后,经过设计的文字可以申请商标吗?答案是可以的,但如果你设计过头,导致设计的文字已经很难看出是文字了,那就不能申请文字商标,只能申请图形商标了。当然,只是简单的设计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可以按文字商标申请。
最后,普通字体申请完商标后,经过二次设计,是不能直接商用的。商标法规定,普通字体申请的商标必须按普通字体使用,如果想使用经过设计的标样,必须要重新注册这个新标样的商标,否则会被市场监督局以不规范使用商标为由查处。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文字商标时,不要使用有涉及版权的字体,不然也有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