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征收方式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及查账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的增值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方式。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长宁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个体工商户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等。当然还有一些税是在发生一定特定业务时缴纳,比如购车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房产缴纳契税、出租或拥有房产缴纳房产税、签订合同缴纳印花税等等。
光注册不长宁记账报税会有哪些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长宁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