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个体工商户,你知多少?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3-04-17 03:00:02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30417*****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只能注销。若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怎么交税?今天,我们就从以下几个情况深入了解一下让人捉摸不定的个体工商户。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2、个体工商户投资人承担有限还是无限责任?

按照《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所以个体工商户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3、个体工商户可以转让、对外投资吗?

个体工商户无法转让,不能对外投资,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只能注销。

4、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设银行账户吗?

个体工商户无需开设银行账户,税款从投资者个人的银行账户代扣;

5、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方式有几种?

第一种:定额征收;

顾名思义,按照固定的金额征收税金(不同行业同一街道或者同一街道不同行业可能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可以领用定额发票,需要普通发票可以去税务代开,个税一般在3万以内是免的(以税务机关实际扣除为准)

第二种:核定征收;

个私办会根据行业来确认一个核定率,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缴税,计算公式: 收入*核定率*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种:查账征收;

与企业无异,正常做账,收入成本准确核算,按照实际利润缴纳税金

三种方法纳税人无太大选择权,由个私办决定(一般初期是定额,后期根据开票金额收入增大会要求纳税人更换征收方式)。

6、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增值税的征收税率与企业组织形式无关,并无特殊规定。相关优惠以实际业务为准。

7、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残保金

个体工商户税收上面与公司唯一不同点,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缴纳经营所得个税,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条规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8、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与其投资的个体工商户之间的房产、土地的权属转移免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9、个体工商户业主取得的工资不能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

没有工资情况下,可以定额扣除6万元。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黄浦工商变更主要有哪些?工商变更要准备什么资料?
奉贤工商注册流程有哪些呢?
企业注销程序繁琐长达两个月?工商总局局长回应
上海注册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在哪呢?
开公司一定要在工商局注册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上海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工商变更地址流程及需要资料上海工商手续代理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