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著作权
(一)软件著作权的含义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从权利的性质方面来说,软件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具备民事权利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可以说著作权就是知识产权的例外情况,著作权的取得不需要经过个别确认,即咱们常说的“自动保护”。软件经过登记之后,那么软件著作权人就享有了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证权以及获得报酬权。
(二)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填写《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2、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
(2)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封存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