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义务;
(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的义务。
社保备案就是其中第一个义务流程之一,企业用人时,为职工申请参加社会保险,需要对参保情况进行登记。其次,是企业发生可以申领待遇的情况,需要到社会保险进行先期的登记。比如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势必会导致有人失业,因此先到社会 保险办理失业保险的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