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社会对企业的监督,避免企业透支信用额度,维护市场经济竞争的公平公正,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 《企业公示信息条例》 起草了 《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国家将对企业进行严格的企业年检,对于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将予以公示,以示警告,被载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事由在自载入日起3年内消失的,企业可向决议载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载入状态。那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呢?
1.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
不按期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户将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有小部分经营者认为目前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申请手续很简便,即使未按期年报,只要补公示了提交申请后马上就能恢复。需要提醒的是,只要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就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记载于商事登记簿,曾经的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
2.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去年,有一部分企业因为疏忽等原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也没有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等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才发现受到了限制追悔莫及,如质监局对其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
3.日常经营活动受限
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4.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
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例 如,有一家从事进出口的企业对年报不重视未及时年报,结果在与一家外资企业接洽业务时,对方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到这家企业被载入经营 异常名录,遂对该企业信用状况产生疑问,最终取消与该企业的合作。这家进出口企业就因为未及时年报这样的小细节损失数百万的订单。
5.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所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
6.企业责任人任职将受限
不 但如此,企业的责任人也要处处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 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如何变“异常”为“正常”?
如果是被税务局列为“异常”,然后要到税务局查看自己公司在税务方面是出了什么问题,比如没有按时申报?或是少缴了税款?再或者被抽查到要协助提供账本、会计凭证等。
一般情况下,补账、不申报、交罚款之后,再提供工商部分已完成地址变更的材料,就可以移出“异常”了。
企业异常名录给企业造成的后果是无法预计的,不但损害企业的发展,更会对企业形象造成污点。因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诚信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