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对申请国内商标的相关流程和方式都已经掌握很多了,那么对于申请国际商标大家又有多少了解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探索申请国际商标的方式具体都有哪些?
首先是申请途径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向各国/地区提交商标申请。
其次是申请方式
第一种:单国注册
也称“逐一国家注册”——指申请人直接向各个国家/地区商标主管机关分别递交商标申请的方式,单国注册是国际商标保护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特点:
1.各国的申请原则不同,有的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即:最先使用者优先获得商标权,有的国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最先申请者优先获得商标权;
2.各国注册所需时间不同,短的仅需半年左右,长的则需4-5年;
3.各国商标有效期不同、费用和使用要求也各不相同。
第二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目前,马德里联盟共有98个缔约方。马德里国际注册有国际局统一管理,位于瑞士日内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辖机构之一。中国于1989年10月申请加入《协定书》,于1995年12月加入《议定书》。
特点:
1.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指定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2. 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3. 马德里注册效力具有不稳定性(中心打击原则)。国际注册五年后才能与国内注册脱钩,一旦国内注册在五年内被撤销,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
第三种: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7个。欧洲知识产权局位于西班牙阿里根特市。
特点:
1.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的成员国。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
2. 欧盟商标审查过程中,官方不会因为在先商标的存在而驳回在后商标,但是,官方会向在先商标的申请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做出通知,以便其在在后商标公告时能够及时提出异议。
第四种: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商标注册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简称非知)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官方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联盟。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知识产权事务。目前,非知成员国共有17个。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喀麦隆、贝宁、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刚果(布)、乍得、加蓬、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坦尼亚、尼日尔、塞内加尔、多哥、赤道几内亚、科摩罗。
特点:
一次注册可在17个国家均获得保护,不存在逐一国家注册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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