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也已经正式启动啦!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们,自7月21日起即可进行申报啦~补贴标准多少?谁能申请?如何申请?一起来看详情。
(一)每人每月1600元。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实行“先租后补”,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二)本次补贴为2022年1月-12月期间因租房产生的费用支出,每人享受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
2023年7月21日-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哪些单位可以申请?
1.所在企业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良好,且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入驻本区的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并获得投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好的创业企业或创业项目。
3.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提供科技、人才、金融等服务的本区中介服务机构,且具备良好的服务绩效。
4.高新技术企业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5.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6.民营企业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
7.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
8.教育、卫生、文化、科研院所等领域重点单位。
9.符合本市“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及“五型经济”建设的重点机构等。
哪些人才可以申请?
上述单位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
1.与企业依法签订两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项目需与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签订服务协议;
2.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虽有住房但居住地位于本市郊区(浦东新区、宝山区、嘉定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崇明区);
3.同一申请对象历年累计享受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本次申报)。
(一)人才向单位提出申请:
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单位、众创空间或创业孵化基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5.告知承诺书;
6.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可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窗口或通过一网通办进行查询)。
(二)单位择优推荐:
单位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申报对象,以“户管地”优先、注册地兜底的原则向12个受理平台提出申请。
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长宁区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并附申请人提供的个人材料。
(三)平台汇总审核:
12个受理平台负责优秀人才租房补贴的申请受理及材料审核。各受理平台将根据申请单位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成长性及人才的实际情况,实施择优轮候机制。各受理平台将确定的拟补贴对象上报至区人社局。
(四)补贴资金拨付:
区人社局对平台上报的信息进行全区统筹,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