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公示后,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进入“便民服务”→“落户审批查询”查询准迁信息。(查不到原受理窗口反映即可)
查到准迁信息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至落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必须本人办理)需要带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房产证等,房产证上所有人到场。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可以把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书等寄给家人代替办理。
带着《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身份证。
必须本人办理,建议去派出所前打电话确认所需材料,避免来回跑。
上海户籍离职后劳动手册需要公司盖章,如果未办理劳动手册的话,会影响入职下一家单位。
落户上海以后,由单位人事在“自助经办系统”中,更改招工类型从“来沪就业人员”变为→“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劳动手册后,人事才可以更改“招工类型”,然后才可以办理“本市户籍人员的社保”,享受本市户籍人员的社保待遇。所以顺序不能乱。
劳动手册办理完成、更改好招工类型后,公司会去社保局,将社保信息修改为“本市户籍人员”,办理上海户籍人员的社保卡。
注:如果孩子未到上学年龄的,如果有医保卡的,无须办理社保卡,因为到上小学的时候学校会统一办理上海《学籍卡》,如果到达上学年龄的,去街道办理《社保卡》,社保卡一经启用,原上海社保卡(医保专用)则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