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在本人或直系情书的产权住房内,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
是指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上海无房产,不具有单独落户条件,将个人户口挂靠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公共户口管辖部门的户口,没有居民户口簿,公共户户籍地址大多是街道派出所地址,每个街道都有一个指定的公共户地址。
集体户的户主是单位,户口地是单位的所在地,集体户是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和单位解除合同,户口就要迁移,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
落个人购买的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
落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需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任选其一即可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居住核查表》
实有人口登记
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