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这样的想打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确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税局在稽查中,会重视发票的“三查”问题,即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这三个要素需要相互一致,以防止出现虚开等行为。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金税四期环境下,未来必是“严监管”!
在此趋势下,企业万不能再怀侥幸心理做合规的行为,否则必会受到税务的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