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后如何记帐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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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天的内容:
为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间,降低成本,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行了。那么,五证合一后的记账报税工作怎样进行呢?实施新登记模式后,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需要注意哪些涉税事项呢?下面就让上海市九星企业会计代理有限公司的小编来一一梳理。
一、补录涉税基础信息
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在注册公司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补充采集。当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注册公司应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注册公司信息。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号
在办证中心“五证合一”窗口办理好换证变更后,注册公司必须到所辖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变更纳税人识别号。换证后税务机关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将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影响纳税人发票认证、开票、申报、缴税等业务办理。
三、提报资料报送备案
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等同于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开立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全部账号。
四、办理银行账户划款
需要办理银行划缴税款的要开设税款划款对公账户,签署银行划款三方协议,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税款可从银行直接划转入库。
五、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不能自行选择,一般纳税人认定要注意新规则,应主动适应“营改增”试点的税务要求,正确选择“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身份,并及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事项。
六、申请适用税种核定
税务机关审核确定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等,但是,纳税人如果出现新的税种需要申报,应当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新的税种登记。由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确认后进行税种维护。
七、申请领购所需发票
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属税务行政许可,需按照税务机关公示的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经税务机关许可,发给纳税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发票领购簿》,注册公司凭《发票领购簿》核定的票种及数量领购发票。
八、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注册公司在注销登记时申请人应当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内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注册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按照原规定办理。
九、按时按期申报纳税
办理过首次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要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时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