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开具或者取得了增值税闵行发票。但由于增值税闵行发票管理体制的不完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亦呈现出多发高发的趋势。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轻则属于违法行为,重则构成犯罪。一旦构成犯罪,根据情形轻重,将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税务总局7月20日最新公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看过你就知道到底有多严重!
经查实,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期间,天津盛川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通过非法手段,取得辽宁、山东、广东等地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同时,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广东、福建等10个省、市的110户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11份,涉及金额10.04亿元,税额1.71亿元。天津市国税局已向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同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经查实,以犯罪嫌疑人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网上购买的身份信息虚假注册10家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2%—2.5%手续费的方式,接受辽宁等14省市90家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129份,涉及金额11.28亿元,税额1.48亿元。同时,以收取3.5%-8%手续费的方式,先后为北京、广东等16省市302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131份,涉及金额7.92亿元,税额1.35亿元。盐城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詹某某,伙同赵某某、解某某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成立南充市凯富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通过支付4%-5%手续费的方法从辽宁、山东、广西等地的12家企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307份,涉及金额3850.37万元,涉及税额568.84万元;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份,涉及税额6.32万元。同时,以收取5%-8%的手续费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3份,涉及金额3352.52万元,税额569.92万元。南充市国税局已向上下游涉案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出《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经司法机关审判,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刑。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刻不容缓。目前,税务机关正在从多个方面规范、升级监控手段。一旦发现可疑线索,会立即和警方联动,迅速查处。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布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能税前扣除!请大家相互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