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其它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的登记行为。
一、企业应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企业自动歇业;
2、依法被撤消;
3、依法宣告破产;
4、其它原因终止营业活动。
二、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见表格1,2)
2、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3、债权债务清理完结或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单位的证明;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5、交回公章、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