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表述委托第三方开票合法吗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4-01-23 15:01:41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40123*****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委托第三方开票合法吗 答:不合法.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具体分析,你司是甲方,是可以委托...

委托第三方开票合法吗

答:不合法.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具体分析,你司是甲方,是可以委托第三方收款,这点没问题,但发票应合同甲方出具,第三方开具发票就违背了实际经营的客观规律.

补救建议:你直接签订三方合同,明确约定三方权利义务就可以

2019最新发票票面开具要求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1. 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嘉定记账报税公司】表述委托第三方开票合法吗’搞不懂的一块儿看看

委托第三方开票合法吗不明白的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一、发票监制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1号)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样式见附件.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文字使用

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三、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1、名称: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2、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表述接收的旧公司名称的发票可以入账吗
长宁代理记账:企业如何寻求专业代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
论述开票信息没有固定电话能不能开专票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委托给专业浦东代账机构更具优势!
营业执照没有的经营范围,能开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开票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知识产权工商变更税务合规记账报税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