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遇到这些问题如何处理?
1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开票数据实时上传后,当月开具的发票,是否还可以作废?
答:开具发票仅实时上传,未进行抄报税,是可以作废的。
2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发票明细已实时上传,请问实时上传后,系统是否自动验旧?还是需要抄报税后,才能完成验旧?
答:实时上传发票开票明细数据后,系统自动完成验旧。系统是否已完成验旧,请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发票结存的查询。
3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由于发票明细已实时上传,非征期购票时,是否需要抄报并清卡?
答:纳税人实时上传发票后,系统已完成自动验旧,即可非征期购票,不需要非征期抄报,不需要非征期清卡。
4问: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征期抄报税完成后,是否还需要清卡处理?
答:征期抄报税完成后,需要做清卡处理。
5问:小规模纳税人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是否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为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全额抵减增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为普通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增增值税。
6问:开票系统升级前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开票有误,升级后票种变为税增值普通发票,怎么开具红字发票?
答:可以在升级版发票系统中,开具与通用机打发票开票信息一致的负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