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期间,尤其是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其在交易往来过程中经常会取得增值税进项静安发票。而对进项静安发票进行认证,可在一定程度上抵扣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过,由于一些企业在经营期间忽视了财务工作处理。因此,会出现增值税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的情况。那么,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该怎么解决?下面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说明。
一般来说,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主要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自行负担,不能抵扣,计入成本费用;一是符合税局规定的情况,可以申请逾期扣税凭证抵扣。
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以下进项发票超出认证期限的情形,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具体为: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流程基本为:
1、企业准备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所需材料(包括《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等),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2、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审核纳税人所报资料,重点审核纳税人所报送资料是否齐全、交易是否真实发生、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原因是否属于客观原因、第三方证明或说明所述时间是否具有逻辑性、资料信息是否一致、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
3、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各地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