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清算:指公司因某种原因注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并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的过程。
破产清算:指公司被宣告破产时,依照破产法有关程序进行的清算过程。两者的区别体现在清算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构成不同、债权人角色不同。
注销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清算原因不同
公司注销、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注销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注销、吊销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公司的注销和清算是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公司可以自行清算,不能自行清算的,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应当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这是非常强制性的。
3、清算组的组成不同
公司股东可以担任公司注销和清算的清算人,法院在必要时可以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抽签)和方法,从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选择。
4、债权人的作用大不相同
公司注销清算时,债权人处于被动地位,清算程序受清算组控制;破产清算时,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加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的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和处理方案。
5、注销清算向破产清算转变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应当依照有关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6、清算所需时间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没有法律规定,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非常复杂,清产核资、通知债权人、会议召开流程比较复杂,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实际上,一年以上的破产案件比比皆是。
如果企业需要自行清算,由于债权人公告的时间,最快需要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