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特征
1、分公司是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流转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利润可以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减轻总公司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注册上海分公司设立的条件
1、分公司需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总公司未在上海市的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总公司公司章程复印件;
3、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总公司在上海市的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数字证书;
2、总公司法人、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