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正文

发票开具的涉税实务,不知道的请看这里!

  • 来源:仲企财税
  • 2024-05-24 13:12:02
  • 0人看过
  • 0条评论
报告编号:NO.20240524*****

您好,您所浏览的是关于 ***** 的问题...,【解决方案】***** 【流程和费用】*****

获取完整报价方案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上述规定,发票管理制度上并未明确要求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列明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名称,但建议企业从完善内部管理,避免税收风险角度,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复核、收款人姓名。

问:发票票面下方都有开票人、复核、收款人这三个栏次,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吗?开票人可以打管理员吗?开票人、复核、收款人都是一个人合规吗?

答:《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管理制度上并未明确要求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列明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名称,但建议企业从完善内部管理,避免税收风险角度,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复核、收款人姓名。

0
喜欢的话,不妨鼓励一下哦~
猜你喜欢:
只开收据不开发票,会有大麻烦!
祥解开具红字发票为什么不能在线开具
重磅!首次申领发票新政策
浦东跨年发票不用烦,学好这4招,轻松应对跨年发票!
资金流跟发票流不一致,取得的专票能抵扣吗?
还未开发票对方公司就注销了怎么办?
为了帮助您快速解决问题,建议咨询我们的专业财税顾问,为您推荐以下顾问~
看完仍有疑问?想要更详细的答案?
相关标签
公司审计工商注销税务合规记账报税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最新评论 0人评论 0人参与 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仲企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