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人成立了多家个体工商户,每月按税局要求的征收方式申报交纳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A个体户采用定额定率的征收方式,B个体户采用定率的征收方式,C和D个体户是查账征收方式,其中C个体户是盈利的,而D个体户是亏损的。问:该自然人如何申报年所得12万以上的个税?请提供政策依据。
专家回复:
年所得中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即: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
因此C企业填盈利数,D企业填报亏损数,A企业填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B企业也填报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
1.根据《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纳税申报表填表指南》
申报数据的填写:
年所得额:填写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应税项目的全年所得数额。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的规定计算。
2.《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所指各项所得的年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