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我国数量众多的市场主体之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数量不在少数。所谓“一般纳税人”,其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那么,有关于一般纳税人,其有哪些常识是我们必须要去了解的呢?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
答: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所以月销售额在10万元及以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答:事实上,取得未开票收入也需要如实申报,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次。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申报时应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自2019年3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另外,一般纳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为有关于一般纳税人所需了解的相关常识说明。企业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便有必要对上述介绍的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这样才能够明确一般纳税人身份,并确保企业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