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企业年检早已被年报公示制度所取代。这即是说,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具体期限内出具企业年报。那么,什么是企业年检?什么是年报公示?有关于这一改变,我们又需要了解哪些具体事项呢?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以供企业参考。
企业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以确认企业具备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程序。一般来说,凡是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需参加年检。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自2014年3月1日起,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已正式叫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是指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通常,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需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实际上,在企业日常经营运转过程中,对于年报公示制度需了解如下内容:(1)企业法人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2)企业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3)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可以说,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不仅能够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因此,有关于年报公示制度,企业有必要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