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如果出现意外将营业执照丢失,该如何补办营业执照呢?
一、补办营业执照的手续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营业执照具体补办要求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证补发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商事主体关于补照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公告报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