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残保金全新政策出台,残保金的征收标准、征收时间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北京地区的企业主们从9月1日起就要按照新规缴纳残保金了。
而受到新政策的影响,也导致了不同收入水平的企业所缴纳的残保金差异较大。有的甚至从原来的35.7万飙升到170.0万,接近原来的5倍。不少企业已经被吓破了胆。
据小慧计算,如果你们公司规模大,没准要缴几千万呢!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上图是企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下征收的残保金总金额。
征收的保障金=单位在职总人数X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X1.7%
怎么样,是不是一笔不少的钱?
也许有人问,那如果企业安排了残疾人就业,这时的残保金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以北京地区为例。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假如您单位上一年度有500名职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00000元,已安排2名残疾职工,那应缴保障金=(500X1.7%-2)X100000=650000元
假如这家单位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那么应缴保障金=500X100000X1.7%=850000元
是不是很多?看懂了的朋友可以计算下自己的企业到底应该缴纳多少钱哦。
可能也有人认为这也太多了吧,索性不审核,不缴纳了。小慧在这里劝各位,还是不要做梦了。
根据最新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778号文件)规定,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核缴日期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各企业应于每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向地税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纳、申报不实、少缴纳残保金的,当地税务部门将催报并追缴保障金。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拖的越久缴的越多。
大家可能觉得千分之五并不起眼,我们依然以上面举例的公司为准,以不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例,他的应缴保障金为850000元,如果该企业逾期一天缴纳,应多收的数额=850000X0.005=4250元,仅仅一天就4250元,那逾期一个月,半年的大家可自行套用公式算下。
是不是已经惊呆了? 残保金审核倒计时,老板们不要再充当吃瓜群众了,再观望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