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4、提交该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4、提交该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5、分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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