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个企业而言,但凡涉及变更,无不意义重大。而变更外资企业更涉及众多,那么变更外籍公司会涉及到哪些层面的改变呢?
1.外资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提交登记机关颁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商业主体名称预先核准时提交商业登记机关的,无需提交)。
2.外资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外地迁入企业还应当提交原登记机关出具的迁移证明(跨审批机关管辖的,还应当提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的批准.批准证书)。
3.外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条件。
法定代表人变更姓名的,境内自然人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境外自然人应当提交公证.证明文件。
4.外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包括提交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性项目),并提交报纸报样、债务清偿报告或者债务担保证明。
变更登记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
5.外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包括提交外商投资行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性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新股或者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