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商标撤销与虹口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虹口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如不使用也可申请注销,前提是已经注册,撤销则不同。那么,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的区别
1、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2、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3、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4、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
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
2、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