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商标转让是自贸区商标注册人在注册自贸区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方法步骤:1商标选定,2签订合同,3办理公证,4办理转让,5授权许可使用,6转让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