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临港新片区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也就是复制权。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临港新片区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各国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权利。现在的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那么著作权是怎么来的,是作品完成之后自然就有的?还是必须要办理相关的手续?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有哪些,有哪些途径呢?
自然取得
著作权的自然取得又称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出来,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我国的著作权立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非自然取得
世界上有些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完成并不当然产生著作权,必须满足一个或几个条件才能取得专有临港新片区专利。这些条件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①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如美国的版权法有此规定;
②以著作权标记作为获得著作权的条件。
③以履行登记手续为著作权产生的条件,即作者必须履行某种注册手续才能取得著作权,如注册登记、缴送样本、刊登启事、办理公证文件或偿付费用等,美国和许多拉美国家的著作权法有此规定;
④为了维护本国印刷业,世界上有个别国家规定作品必须在指定地点印刷才能获得该国著作权,如美国版权法有此规定。